张凇纶(1983.9-),男,吉林长春人,法学博士,365英国上市集团土地法制研究院教授,365英国上市集团“云山青年学者”。
2006年毕业于吉林大学365英国上市集团,获得法学学士学位;
2011年毕业于武汉大学365英国上市集团,获得民商法专业法学博士学位(提前攻博)。
2011-2013年于华中科技大学人文公司哲学系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;2014-2019年工作于南京师范大学365英国上市集团工作,2019年至今工作于365英国上市集团土地法制研究院,任土地法制研究院副经理。
主要研究方向:物权法和土地法、英美财产法、财产法史与财产法哲学。、
电子邮箱:287918372@qq.com
学术兼职:
中国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理事
《法治社会》杂志(广东省法学会主办)民商法方向责任编辑
广州市法学会三农法治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
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立法发展研究所特聘研究员
东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
国民信托博士后工作站顾问
《登记对抗主义废止论》,《中外法学》,2024年第1期。
《重构欺诈制度:一个实用主义的分析》,《法学家》,2022年第1期。
《房地分离:宅基地流转之钥——以宅基地使用权继承之困局为切入点 》,《浙江大学学报》(人文社会科学版),2022年第1期。
《重归本源:反思〈民法典〉时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》,《中国政法大学学报》,2022年第3期。
《三权分置的挑战与〈民法典〉的回答》,《河北法学》,2021年第4期。
《再论〈民法典〉中的连带债权》,《甘肃政法大学学报》,2021年第1期。
《民法典时代信托融入的路径选择》,《交大法学》2019年第3期,《人大报刊复印资料》(民商法学)2019年第10期转载;
《债权人视角下的担保制度》,《法律科学》,2019年第6期。
《胁迫制度的经济分析》,《中外法学》,2018年第3期(《人大复印报刊资料(民商法学)》2018年第10期全文转载)
《作为教学方法的法教义学》,《法学评论》,2018年第6期;
《傲慢与偏见:传统民法学与法教义学》,《人大法律评论》,2017年第1辑;
《物权公示的经济学分析》,《法商研究》,2017年第6期;
《遗失物的财产权结构——重新反思梁丽案件》,《政法论坛》2016年第1期;
《关于交易安全理论:批判、反思与扬弃》,《法学评论》2014年第4期(《人大复印报刊资料(民商法学)》2014年第10期全文转载;
《从个人原则到社会原则:‘道德政治’谱系中的黑格尔》,《哲学研究》2013年第4期;
《财产权利的对抗力规范——从继承中的财产法规则谈起》,《政法论坛》2013年第1期(《人大复印报刊资料(民商法学)》2013年第4期全文转载);
《英美法物上负担制度及其借鉴价值》,《环球法律评论》2009年第5期;
《财产法的权力经济学》,《法制与社会发展》2009年第5期。
(一)专著:
(一)专著:
《“三权分置”背景下的农地信托制度研究》,南京大学出版社2024年版;
《财产法哲学:历史、现状与未来》,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;
《论物上负担制度:财产法的对抗力革命》,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。
(二)译著
[美]戈德雷:《美国合同法的根基》,中国法制出版社2025年版。
[美]戈德雷:《私法比较研究导论》,中国法制出版社2021年版;
[英]米契尔:《推定信托与归复信托》,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;
[英]约翰斯顿:《罗马法中的信托法》,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;
[荷]格劳秀斯:《格劳秀斯私法导论》,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。